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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系列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基本知识普及

发布日期:2023-08-05

个税专项附加扣除(全称: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),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、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。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。我们在每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,会碰到专项扣除合计一栏,那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,包含哪些方面呢?

1、子女教育:1000/月,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均可享受扣除。 

扣除人: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,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。 

2、继续教育:400/月,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。

3600/年,技能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。 

3、住房贷款:1000/月(首套房)。

扣除人:夫妻双方约定,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。

4、住房租金:1500/月,不能和住房贷款政策同享。

     扣除人:夫妻双方城市相同,承租人来扣除,如夫妻双方城市不同,可分别进行扣除。

5、赡养老人:2000/

     扣除人:多子女可均摊、约定、指定分摊

6、大病医疗: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,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。

7、养老金制度:1000/


相关端口下载相关信息,单位在每个月计算工资时,像“三险一金”一样,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,员工也可选择在次年31日至630日内,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或APP上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。

另外,为了工资计算的准确性,请大家不要在当年11月、12月申请办理“专项附加税扣除”变更,因为企业在年底时会进行信息导入,如确有需要变更,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办理申报和汇算。还是觉得有不清楚的,可以来人力资源部咨询。

 

 

人力资源部

汪心怡、黄慧